近日,勞榮枝辯護律師吳丹紅被江西高院投訴違規,立案調查的的新聞被廣泛討論。很多律師,尤其是刑辯律師對此反應巨大,他們認為這是對律師、對法律的不尊重,會嚴重傷害他們刑事辯論熱情,以后會越來越少的人從事刑事辯論。我認為這種理解是荒繆的。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有能被投訴
法律講究人人平等,無論是公務員、律師等都有被監督的義務,誰都能被投訴。不能因為你是律師,是法律的解讀者、推行者就不能被投訴。執法機關執法過程會被監督投訴,法院審判過程也會被投訴,律師在從業過程中也能被投訴。省高院能投訴嗎?能。
2.律師的職業是神圣的,更應該接受質疑
律師是一個神圣的職業,他們能維護法律的公正,替很多人提供法律援助。但任何事情都具有雙面性,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很好的從事這個職業。在從業過程中,我們應該勇于接受質疑,有者改之,無者加冕。不能因為我們被投訴了,被質疑了,就說出會影響什么刑事辯論的熱情,說的不好聽,這是扯著大義在威脅人。要想別人尊重自己的職業,首先就得先學會尊重自己。法律是一面大旗,但我們必須得慎重運用,不能因為我懂法就不能被質疑。
3.堅守職業操守,不能被利息蒙蔽了雙眼
律師有自己的職業操守,我們不能因為醫科大利息蒙蔽了雙眼。律師的從業道德我相信每個律師都知道,但當利息擺在我們前面時,我們又有多少個人能守住呢。吳丹紅律師沒有自己的利益需求嗎?有,她想打贏這種影響力巨大的官司,爭取名的利益。刑事案件被告有請律師辯護的權利,律師有幫助自己當事人辯護的義務,但任何時候都得遵守規則,遵守法律,不能鉆法律的漏洞。
法律是神圣的,任何人都應該尊重他,不能因為我是律師而跳脫法律的界限,律師更應該尊重法律。每個人都有被監督的義務,律師也一樣。希望律師能直面監督,不能因為職業的特殊性,而舉著法律的大旗超然物外。吳丹紅律師被投訴會有律師協會立案調查,江西省高院有投訴的權利,吳律師做好自己積極應訴即可。接受質疑,才是對律師的尊重,才能成為更好的律師。#勞榮枝辯護律師吳丹紅被律協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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