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都在傳人社部要出新的養老金調整政策,本來以為這周就會公布,但官方還在拖延。倒是前天人社部突然在短視頻賬號上回答了個問題:要是沒到退休年齡就走了,之前交的養老保險怎么辦。這個回答其實挺關鍵的,特別是對那些沒買過商業保險的家庭來說。
他們說如果參保人去世了,自己交的那部分養老金可以給家屬。比如有個人賬戶里存了二十萬,這筆錢可以直接領走,不用交稅。不過單位繳的那部分會進國家統籌賬戶,沒法提出來。舉個例子有個交了三十年的人走了,家屬能拿他自己的二十萬,再加上國家給的喪葬費和撫恤金。
具體怎么算呢?喪葬費按當地上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兩倍發,撫恤金是24倍。比如當地去年人均四千塊,那喪葬費就是八千,撫恤金就是九萬六,總共十萬四。這個錢不管在國企還是私企都是不同地方差距很大,像有的城市可支配收入可能只三千,有的能到八千,補的金額差一倍都不止。而且各地辦理手續也不太一樣,有的地方需要公證遺囑,有的直接拿身份證就行。有親戚去社保局問過,說材料不全就得來回跑好幾趟。

還有人擔心遺產繼承的問題,法律規定繼承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但如果有遺囑又會不一樣。要是家里有人去世之前沒跟家人商量好,可能會鬧矛盾。另外很多人不知道這筆錢不用交稅,以為像遺產稅那樣要扣掉一部分。
現在網上有說法本周五可能會公布調整細則,主要是漲工資部分怎么算。不過這次人社部先講這個,可能是想提前解釋清楚常見疑問。不管怎樣,以后給老人辦喪事的時候,得先去社保局問問賬戶余額,再把撫恤金的事兒都辦好。
有些法律專家說,要是和社保局意見不合,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但大多數家庭可能不太懂這些流程,只能找社區問問。反正這次人社部把政策講明白了,但具體怎么落實還得看地方執行。反正記住一點,自己交的部分能全拿走,國家部分拿不走,另外還有十萬左右的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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