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采訪
1、如果父母離婚,孩子撫養權應該判給誰?
2、判定撫養權的重要因素是什么?
3、未取得撫養權的一方還有哪些義務?
法官說法
西安蓮湖區人民法院員額法官:魏娟
孩子一般會判給誰這個要分不同的情況,按照我國《民法典》規定,孩子不足兩周歲,父母雙方離婚時,對于孩子的撫養權,原則上由母親撫養為宜;孩子超過兩周歲,夫妻雙方對于撫養權無法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按照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長的原則來確定。決定孩子撫養權的重要因素是,當孩子大于八周歲時,應尊重孩子的真實意愿。
判定撫養權的重要因素:首先,能為孩子營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條件和氛圍;其次,能為孩子的健康成長提供經濟保障,提供孩子教育、學習費用,能保證孩子充分接受教育的權利;最后,父母自己能夠做到言傳身教,以健康的思想和正確的方法教育子女。
離婚后,雖然孩子撫養權歸其中一方,但親子關系并未消除,作為父母,雙方仍應承擔對孩子的撫養、教育及保護義務。
編輯:趙佳欣
責編:李鵬
主編:姚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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