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男老同學之托,請我?guī)兔M訂一份離婚協議書,我以為是在開玩笑的,誰知道來真的,頓時陷入了沉思。這是怎么了?
雖然現在的離婚還是比較正常的現象,就像很多朋友或陌生人都會像我咨詢離婚事宜,我都會以標準的職業(yè)精神認真對待。但更多的是讓我感觸到,大比例婚姻的盡頭是離婚,離婚的理由千千萬,諸如:出軌、性格不合、家暴、經濟問題等等。而我同學離婚的理由是雙方的生活歸于平淡,彼此之間沒有任何牽掛,因此雙方離婚的條件簡單而平靜,確定好補償條件,解決孩子的歸屬,財產做好一定的安排,雙方都可以接受,就這樣簽了。從同學找我溝通,到形成離婚協議書,不到一個小時就輸出協議,也是很佩服自己的“專業(yè)速度水平”(自嗨一下而已),看看交稿時間是凌晨0:30,哈哈。
和幾位同事溝通說離婚的案件,都說做不成離婚案件,追其原因,不是案件的復雜程度,而是關注案件本身的情感問題,很多律師忍受不了對夫妻情感的評判、不忍看到小朋友被剝奪父愛或母愛、不忍看到家庭的破碎。。。。很多律師承辦的內心壓力不比當事人大,換句話說可能是一種內心的煎熬,并帶著一些同情。我又何嘗不是這樣呢?
但轉念想,當事人離婚有時候也不是壞事,像以前,離婚證是綠色的,現在都是紅色的,也象征著幸福。一段婚姻的結束,意味著一段生活的開始。
作為律師而言,運用專業(yè)的精神解決當事人之所需,方體現出律師的價值。且行且珍惜,盼廣大家庭珍惜眼前人,珍惜家人,珍惜您與孩子共同生活的時光。
(關注李閩華律師的頭條號,為您合法權益保駕護航)

李閩華律師
版權聲明:本站發(fā)布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如發(fā)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guī)的內容, 請發(fā)送郵件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