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協議書首先要寫明繼承人和被繼承人的詳細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別,出身年月日,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電話);其次,要寫明要繼承財產的詳細信息(比如房產的話,需要寫明房產坐落位置,房產證字號,房屋所有權人,共有狀況等);再次,需要繼承人與各被繼承人簽字摁手印;最后,務必將繼承人和被繼承人各自身份證復印件附在協議后面。
二、遺產繼承的方式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囑繼承和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三、遺產繼承糾紛起訴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遺產繼承糾紛起訴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
1.糾紛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遺產權屬證明;
4.被繼承人與申請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或遺囑;
5.書面起訴狀;
6.其他資料。
版權聲明:本站發布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如發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的內容, 請發送郵件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