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隔壁老張和妻子吵了半輩子,最后因為一套房子鬧上法庭,結果法官一句話讓他傻眼——‘證據不足,駁回!’起訴離婚不是光靠嘴說,流程錯了可能白折騰!今天就用最直白的話,告訴你法院判離婚的‘通關秘籍’。”

第一段:起訴前準備——證據比眼淚管用
很多人覺得“感情破裂”就能離婚,但法院認的是證據。比如家暴,光說沒用,得拿出報警記錄、醫院驗傷單;對方出軌,得有聊天記錄、照片(但偷拍可能違法)。有個真實案例:李姐丈夫賭博欠債,她只口頭說“他天天打牌”,結果敗訴。后來律師教她收集了賭場監控和借條,第二次起訴才判離。很多當事人常犯的錯是‘我覺得’代替‘我證明’。法院不是居委會,沒證據等于零。建議先咨詢律師,花幾百塊梳理材料,比盲目起訴更省錢。

第二段:法院流程——調解是道坎
交完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財產清單必備),法院會先調解。別小看這步!很多案子在這兒就解決了。比如王叔想離,妻子不同意,調解員發現兩人因兒子結婚鬧矛盾,最后勸和了。但若調解失敗,就進入庭審。開庭時必須本人到場(重病除外),法官會問“為什么離”,回答要具體,比如“他三年不回家”比“沒感情”更有力。“調解階段是黃金機會。有的法官會暗示‘如果同意XX條件就判離’,這時候讓步可能比硬扛更劃算。但對方若獅子大開口,直接等判決。”

第三段:判決與執行——別以為贏了就結束
第一次起訴沒離成?正常!除非有家暴、重婚等鐵證,否則要等6個月再起訴。判離后,財產分割可能拖更久。比如趙阿姨贏了官司,但前夫把存款轉給親戚,她還得另打官司追討。“很多老人覺得打官司丟臉,拖著不離。其實越拖財產越難查!早起訴早查清,尤其是對方有轉移財產苗頭時。”

“離婚官司像看病,小診所可能誤診,專業律師能幫你少走彎路。如果實在請不起律師,至少去司法局找免費咨詢(每個城市都有)。記住:法律不保護懶惰的人,證據和流程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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