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
丈夫長年家暴妻子,妻子提起訴訟離婚失敗
2017年4月,20歲的小美在和男友阿偉戀愛期間生下了兒子軒軒,2020年1月,阿偉與小美才正式登記結婚并補辦婚禮。
后來,隨著兒子軒軒年齡越來越大,小美和阿偉兩人在教育孩子的理念上有很大的分歧,因此時常爆發爭吵,漸漸地夫妻之間的矛盾也越來越大,阿偉的脾氣又非常暴躁,一言不合就有對小美拳打腳踢。
對此,小美一直想和阿偉離婚,可阿偉每次都以孩子要挾小美,表示小美離開了他,無法給孩子更好的生活,而小美也的確被這件事拿捏,因為其收入很微薄,獨自撫養孩子的確會比較吃力,不僅如此,小美的父母也以“為了孩子好”為由一直勸她不要離婚,這也讓小美始終無法下定決心。
2023年8月2日,阿偉再次向小美施暴,這次,小美終于鼓起勇氣選擇了報警,隨后公安局向阿偉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誡書》。可就算警察的介入也并未讓阿偉收斂,于是小美在同年9月,直接向法院提起了訴訟離婚。
然而,最終法院并未判決兩人離婚。判決結果一出,小美即刻搬離了和阿偉共同生活的家,在同小區重新租了一間房,期間,因考慮到孩子,小美和阿偉也時常一起吃飯生活。
霖遠律師指出離婚條件可能不成立,二次訴訟有風險
在這期間,小美和阿偉仍然會爆發劇烈的爭吵,甚至是出門在外,阿偉也會對小美動起手來,2023年11月,兩人再次鬧到了公安局,公安局再次向阿偉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誡書》。
可很顯然,這張紙對阿偉來說根本不管用,沒過多久,兩人又鬧到了公安局,經過公安調解,小美決定再次提起訴訟離婚。
這一次,為了確保萬無一失,小美委托到了四川霖遠律師事務所的陳昆律師協助,陳律師接受委托后向小美了解了真實的情況,聽完小美的陳述,陳律師心中升起了一絲擔憂——小美在首次提起訴訟離婚后,雖然搬離了和阿偉共同的家,但其實際是居住在同小區,甚至大部分時間是與阿偉在一起生活,這種情況很可能讓法官在審理時,以小美和阿偉未達到分居一年的離婚條件,再次判決不準兩人離婚,因此,訴訟存在一定風險。
對此,陳律師先是找到了阿偉希望調解解決,可阿偉的態度非常不好,他始終覺得自己并非家暴小美,堅決不同意離婚。
陳律師為助小美實現最高效地維權,在阿偉態度十分惡劣的情況下仍然多次耐心地與阿偉溝通,從普法到講理,全方位地向阿偉闡明了現實情況,一步步地突破阿偉的心理防線。
可即便如此,阿偉始終不愿松口,陳律師便開始整理相關的證據材料,全力證實小美和阿偉之間的感情已經破裂。
霖遠律師庭上全力爭取,解決訴訟難題,助其成功離婚
庭上,陳律師指出,阿偉在短短四個月內兩次收到公安機關的家庭暴力告誡書,小美也因此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身體傷害,且自小美第一次起訴離婚后,雙方已經分居滿一年,雖二人后來又一起居住生活,但雙方感情確未得到實質性的改善,應該判決兩人離婚。
另外,關于兒子軒軒的撫養權問題,阿偉從始至終都表示不愿要孩子的撫養權,考慮到小美的經濟情況,陳律師也進行了全力舉證,為小美爭取到更多的撫養費。
最終,經過陳律師的全力爭取,其代理意見獲法院支持,法院判決阿偉和小美離婚,婚生子軒軒由小美撫養,阿偉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直至軒軒18歲。
辦案心得
陳昆律師:“本次案件比較棘手的地方在于,雖然當事人在第一次提起訴訟離婚后搬離了與丈夫共同生活的家,但雙方實際是居住在同一個小區,且大部分時間生活在一起,因此,當其準備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時,面臨了一定的訴訟風險,對此,我們決定從實質證據出發,來協助當事人達成離婚訴求,最終,在我們的全力爭取下,助其成功離婚,并解決了撫養費的問題。在此,提醒大家,在婚姻中如遇家暴現象,一定要及時報警,固定證據,為后續維權做好準備,也非常建議大家一定要及時委托專業人士協助,以實現更加高效的維權,早日脫離苦海。”
案件承辦人

陳昆
四川霖遠律師事務所
高級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辦律師
擅長領域:工傷人損、婚姻家事
所獲榮譽:2023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師、2023年度團隊貢獻獎,2023年度婚姻家事品類十佳案例、2024年度團隊貢獻獎、2024年度婚姻家事品類十佳案例、2024年度債權債務品類十佳案例
評價:陳昆律師在工作中,為當事人提供勤勉、敬業、誠信、專業的法律服務,能夠為當事人提供專業化、行業化的最佳解決方案和專門化的服務;在工傷人損、婚姻家庭等領域擁有較強的專業優勢;從業來旨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為當事人挽回了大量經濟損失,受到廣泛好評,贏得了很好的聲譽。
注:案件中人名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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