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和小帥是二婚,小帥和前妻還有一個兒子,不過兒子跟前妻一起生活,現在小美和小帥有了自己孩子,而且這幾年收入也不錯,買了房子也買了車,小美咨詢:怎么樣才能保證將來這些財產只留給自己的孩子?

首先,我們要知道,在沒有訂立遺囑的前提下,小帥死后小帥和前妻的兒子也是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分割小帥遺產的,想把財產只留給自己的孩子有以下兩種方式,一定要碼住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第一種是贈與。可以選擇將財產贈與給自己子女,贈與子女后就屬于子女的個人財產,將來就不會作為男方的遺產進行分割了。
第二種是遺囑繼承。男方訂立遺囑,把自己的財產都留給二婚的子女,由他們來繼承。
關聯法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民法典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民法典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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